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动力岛设备监造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2-ZHFD-FWCB-GK-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粤发改能电[2011]124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动力岛设备监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珠海位于高栏港经济区北部,临近中海油海洋工程项目。东北侧为高栏港高速路,西北侧为规划的珠海大道,西南面为广珠铁路(正在施工),厂址正南方向约2.0km为珠海电厂(已投运)。
规模:本期建设2×390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远期规划4×390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最终规模为12×390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计划工期:#1机组2013年12月28日投产,#2机组2014年4月28日投产
招标范围: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动力岛设备2台套:余热锅炉、燃气轮机、蒸汽轮机、燃机发电机、汽轮发电机;变压器设备:4台主变压器、1台高压备用变压器驻厂监造。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发的火力发电站工程设备监理乙级资质,且2002年5月~2012年5月具有燃机设备监造相关业绩经验(需附合同、监造报告或中标通知书)。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动力岛设备监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2年8月15日开始至2012年9月4日止,每天09:00-11:30和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珠海市新香洲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电话:0756-2686556,传真:0756-268670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