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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电厂10、11号机组(2×300MW)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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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8-0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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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发电厂10、11号机组(2×300MW)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韶关发电厂10、11号机组(2×300MW)脱硝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200C16N1351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韶关发电厂10、11号机组(2×300MW)脱硝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韶关电厂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县乌石镇,厂区南临北江,东面以京广铁路线为界,北距曲江市约23km,韶关市37km。铁路交通有京广线之乌石站,公路交通有通过乌石的省级公路和京珠高速公路,水路的北江亦有通航之便。目前电厂仅10、11号两台300MW机组在役,总装机容量为600MW。韶关发电厂10、11号机组为2×300MW燃煤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025/18.2-II15型W火焰炉,其中10号机组于2001年3月15日通过168小时正式移交生产,11号机组于2005年7月22日通过168小时正式移交生产。
韶关发电厂10、11号(2×300MW)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采用EP+C建设模式,投标方将为两台锅炉提供全套的烟气脱硝SCR装置,电厂目前正在按照“上大压小”模式建设二台6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该机组将同步建设脱硝装置,其脱硝工艺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采用液氨作为脱硝还原剂。其中氨站己按满足二台300MW机组和二台600MW机组脱硝装置氨耗量的要求一次建成,本脱硝工程不需另建氨站。
本工程采用高灰型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SCR)工艺,催化剂层数按“2+2”模式布置,初装2层预留2层;每套脱硝装置均按在设计工况、处理100%烟气量的条件下,脱硝效率不低于90%进行整体设计,具体要求为:在催化剂化学寿命期内,布置两层催化剂的条件下每套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均不小于80%,布置三层催化剂的条件下每套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均不小于90%(本标段仅供两层催化剂)。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韶关发电厂10、11号机组(2×300MW)两台锅炉提供全套的烟气脱硝SCR装置,招标范围包括SCR总体设计(包括工艺、仪控、电气、土建、水工、消防、通风空调、通讯等专业),以及配合因脱硝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对电厂原有设施的改造的所有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土建施工指导、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等技术服务和最终交付投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不在本标段内。本工程招标范围与现有设备、设施的接口分界以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分界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限废气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限废气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工程脱硝工艺采用国外先进的、成熟的并在同类型机组中有良好运行业绩的SCR脱硝工艺,投标人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技术支持的文件(可在投标时提供):
若投标人已经引进了国外技术支持方的SCR脱硝核心技术,应提交技术引进(转让)协议的复印件(应反映技术转让内容、期限等主要内容),并对国外技术支持方在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作出详细说明。
若投标人与其国外技术支持方在本项目采用项目合作形式(未转让技术),则国外技术支持方应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投标人应提交其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副本),列明投标人与其国外技术支持方在本项目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并由国外技术支持方出具承诺函。
(5)业绩条件
投标方需具有国内电厂至少4台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SCR烟气脱硝新建或改造项目EP(或EPC)总承包的已投运业绩(投运业绩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7月30日)。
注: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提供脱硝装置投运的证明文件,如PAC、FAC、性能测试报告、投产证明等。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核对资质文件原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含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一级建造师资质,具有担任过火电厂300MW及以上新建机组总包工程或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的业绩。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11)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申请报名资料审阅(核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投标申请人可以先行办理我司会员的免费注册。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发售方式:派员领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联系人:吴小姐;电话:(8620)37652392
?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可以采用:①现金支付;②银行汇款。如果第②种支付方式,收款单位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308581002097)
账号:120905690610808
5、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8月7日上午9点00分至2012年8月13日下午16点30分。
5.1只有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资格核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5.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包的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该包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亲自递交报名申请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提交满足要求的资格申请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招标代理邮箱gmgszq@foxmail.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同时邮寄1份报名资料副本至招标人联系人(杨文珍电话:0751-6638118)。
(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2年8月13日16:3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方将组织对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资料进行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话:(8620)87768198-638/639/662
传真:(8620)87673286
联系人:盛祖强(gmgszq@foxmail.com)、王蓉莉(gmgitc-lily@foxmail.com)、龚天?
(2)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收取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曹小玉(投标保证金收取)、吴家敏(招标文件发售)
电话:(8620)37652392
传真:(86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邮编:510080)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注:为保证汇款的顺利进行,请务必在汇款单的附注栏填写行号:308581002097)
账号:120905690610808
(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县乌石镇韶关发电厂
邮编:512132
商务联系人:杨文珍0751-6638118
技术联系人:赵玉0751-6638892
7、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购买购标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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