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实验中学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CWZCH20120716/HC201207J)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苍梧实验中学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CWZCH20120716/HC201207J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发布竞标公告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8月3日
五、竞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整
六、结果公告时间: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10日
七、结果:
成交供应商为:乐山市乐锅锅炉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捌万陆仟捌佰元整(¥86800.00元)。
八、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774-2686580。
2、质疑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苍梧县广场二路76号
联系电话:0774-2721303
3、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