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锅炉除尘器改造EP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锅炉除尘器改造工程EP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即黄埔发电厂)6号机组为300MW国产燃煤汽轮发电机组,1990年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投产时配兰州电力修造厂生产的型号为LD-229-4(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2007年对电场内部构件进行过更换改造,主要是对阳极系统、阴极系统、电控系统及顶盖进行改造换型。原除尘器除灰系统采用的是:刮板输送机+稀相正压气力除灰系统(水力冲灰旁路)。拟改造为布袋除尘器、配套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锅炉除尘器改造工程EP总承包项目的招标,内容包括除尘器本体及其附属系统、除(输)灰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改造涉及的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配套设备供货、包装、运输、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拆除、安装(含利旧设备的修复)、单体试验、整体调试、验收的配合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废气)。
3.3投标人具有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近三年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的经历。
3.4投标人使用的除尘器核心技术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如使用除尘核心专利技术的(投标人拥有人签署长期技术转让协议的除外),核心专利技术拥有人应作为其技术支持方,负责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专利技术拥有人的技术支持协议书(副本),列明投标人与其专利技术拥有人的工作范围。
2)如投标人已与技术持有方签署长期技术转让协议的,应提交技术转让协议的复印件(应反映技术转让内容,期限等主要内容)。
3.5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国内单机300MW容量及以上机组布袋除尘器新建或改造项目EP或EPC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3.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7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是由2家公司组成的一个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同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9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3台300MW容量及以上机组布袋除尘器改造或新建项目EP或EPC已投运(PAC)一年以上的业绩(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和投产证明(PAC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或业主证明原件等)。
2)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计、设备、施工等质量、安全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提交情况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递交合格的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投标申请人可以先行办理我司会员的免费注册和粤电商务网会员的免费注册。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标书售出后不退)。
2)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37652392;传真:0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号:120905690610808
5、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9点00分至2012年7月23日下午16点30分。
5.1只有按要求提交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功报名,本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可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下载。
5.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包的正式投标人。
(2)当某包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该包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亲自递交报名申请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提交满足要求的资格申请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招标代理邮箱gmgitc-lily@foxmail.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2年7月23日16:3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5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话:(8620)87768198-638/639/662
传真:(8620)87673286
联系人:盛祖强(gmgszq@foxmail.com)、王蓉莉(gmgitc-lily@foxmail.com)
(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吴家敏
电话:(8620)37652392
传真:(86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邮编:510080)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308581002097)
账号:120905690610808
(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电厂西路201号
联系人:黎阳阳、余婉慈
电话:82138951、82138716
传真:82212607
邮编:510731
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购买购标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