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煤改天然气锅炉房新建、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煤改天然气锅炉房新建、改建工程,已由内蒙古财政厅批准建设(批文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0974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批准,由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煤改天然气锅炉房新建、改建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编号:ZS-QCNY-H-2012-4003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三、设计招标的范围和要求
本次招标为施工图设计招标,要求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煤改天然气锅炉房新建、改建工程设计,包括锅炉房的土建、结构、设备、热力系统、给水排水、消防、强弱电工程的全部设计,投标时只报设计方案,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完成施工图设计。
参加投标者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中施工图设计的基本要求。
设计成果提交时间:设计中标后,二十天内交付施工设计图纸。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具有独立设计类似热力工程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能力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4、本项目总设计师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暖通专业必须为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其他各专业主设计师应当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每天9:00时至12:00时,13:00时至17:00时(周六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3、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高级职称证书、相关信誉及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两套,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六、资格审查
2012年7月16日10:00至12:00时统一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资审,资审时需携带前款“投标报名”第1条所述资质原件,逾期不再授理。
七、获取招标文件
1、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 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3、发售方式:来人购买。
4、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所有投标文件须递交到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九、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26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0471-6620213 传真:0471-6620753
联系人:谢拥军
十、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编:010010
电话:0471-5223620
传真:0471-5223617
联系人:李驰、李悰
十一、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0802055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