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炉系东方锅炉厂制造的DG-1025/18.2-Ⅱ6型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设计煤种为义马与新安煤的混煤,配300MW汽轮发电机组。
锅炉型式为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炉膛、平衡通风、露天布置汽包炉,采用固态排渣。制粉系统采用冷一次风正压直吹系统,配五台MPS-200型中速磨煤机,每台磨煤机配一台密封风机。
2012年1月份通过烟气测试试验测得3、4号炉省煤器出口NOx的排放浓度约为540~700mg/Nm3,实际运行期间数据平均数据#3炉为540~580mg/Nm3,#4炉为540~570mg/Nm3,折算后(按氧量6%),#3炉为645mg/Nm3左右,#4炉为620mg/Nm3左右。
改造后省煤器出口NOx(以NO2计)排放浓度不高于300mg/Nm3;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锅炉低氮燃烧器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燃烧设备的研制、检测、机械加工、设备配套加工、安装施工及销售等相关资质。
3.2投标人需提供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的拆除和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数量为1家以上);(备注: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时,确定拆除和安装单位)
3.3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4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5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9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的近三年(2009-2011)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也没有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
3.10具有1台及以上300MW级及以上机组直流燃烧器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用户评价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四、招标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17:00。
报名表签字盖章后传真并同时将扫描件发至下述邮箱(传真件只需报名表,发邮箱的扫描件需包含所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报名联系人:
招标人: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牛叶华
电话:0379-65072379
邮箱:niuyehua@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爱永
电话:010-51967971
传真:010-51967698
邮箱:zhengaiyong@cweme.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座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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