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2-00265号信息--上海市公安局高架支队热水锅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热水锅炉
2、技术要求:
热水锅炉一台,额定功率为30万大卡小时,具体要求见附件。
质保期:验收通过后24个月。
3、数量:1
4、其他要求:
(1)所有报价文件一正二副,报价文件中需提供厂家的唯一项目授权书、锅炉制造许可证书和安装资格证书复印件、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总报价包括设备供应、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办证等所有费用。报价文件需提供报价明细表,详细列出锅炉设备的产地、品牌、报价。
(2)、进行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设备样本、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3)、报价单位的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锅炉基本参数要求及平面和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以询价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于2012年06月05日(星期二)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响应文件,接受响应文件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5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7166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三、询价文件获取办法: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使用CA证书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网上下载询价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文件,未按规定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傅旭明
电话:021-63781057
传真:021-63185569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
地址:国权北路579号
邮编:
联系人:吴玉华
电话:28964625
传真:2895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