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2×660MW机组锅炉引风机改造招标公告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景泰发电厂2×660MW机组锅炉引风机改造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大唐景泰发电厂2×660MW机组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草窝滩镇境内。锅炉为超临界燃煤锅炉,烟气采用静电除尘器除灰、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1号机组于2009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2号机组于2010年01月投入商业运行,该厂自投产以来至今运行情况良好。
本次引风机改造工程为#1、#2锅炉加装脱硝系统、脱硫增容改造的配套改造工程,并取消原脱硫增压风机。改造后的引风机需满足锅炉新增脱硝装置改造、脱硫增容改造、取消脱硫增压风机后锅炉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各项要求,因此需对#1、#2锅炉四台引风机进行重新设计、选型和供货。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唐景泰发电厂2×660MW机组锅炉引风机改造(以下简称标的物)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有近5年内具有5台(套)以上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配套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制造、运行使用业绩、设备或改造工程总承包能力及具有本次招标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
3.3 投标人应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及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4 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5 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各单位优良供货业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设备在投运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8 如投标人已与技术持有方签署长期技术转让协议的,应提交技术转让协议的复印件(应反映技术转让内容,期限等主要内容);
3.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表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任何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6月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01日17:00。
报名表签字盖章后传真并同时将扫描件发至下述邮箱(传真件只需报名表,发邮箱的扫描件需包含所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报名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收件 人:郑爱永
电话:010-51967971
传真:010-51967698
邮箱:zhengaiyong@cweme.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座703室
邮编: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