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除尘器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丹东辽东烟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需采购锅炉10T/h脱硫除尘器(以下简称锅炉除尘器)2台,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招标概况
2.1名称:锅炉除尘器;
2.2地址:凤城市苗可秀街48号;
2.3质量标准:
2.3.1配套10T/h锅炉;处理烟气量30000立方米/小时;除尘功率>96%;烟气排放浓度<100mg/Nm3;脱硫效率75%。
2.3.1材质为Q235普通钢板。
2.4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单位条件:
3.1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生产性企业要有产品生产制造的合法性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6月1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书(已年检)及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丹东辽东烟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2日09:00时整,地点丹东辽东烟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地址:凤城市苗可秀街48号。
5.2逾期送达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6月12日09:00时整。
开标地点:丹东辽东烟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小楼会议室。
7、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招标方财务部门。逾期未交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生下列情况终止招标程序
8.1发生不可抗力;
8.2原有招标项目内容及依据条件发生重大变更,不适于招标,或招标条件不具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辽东烟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大勇
联系电话:13842518541
传真:0415-8276140
邮箱:951377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