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田园养殖有限公司锅炉及种猪采购更正公告
通许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通许县田园养殖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已于2012年4月2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因1包报名资格变动等原因特发布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通许县田园养殖有限公司锅炉及种猪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询价[2012]065号
项目内容:1包:采购燃煤式采暖用锅炉1台套(详见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2包:采购新美系二元种猪68头,重量60公斤左右。
原1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包具有按时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相应的锅炉安装资质,投标人所投锅炉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具有所投锅炉的厂家授权书;
现更正为:
1包具有按时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所投锅炉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具有所投锅炉的厂家授权书、具备相应的锅炉安装资质;
原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通许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包应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书(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等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报价时携带上述证件及有关证件原件)。
现更正为:
报名时需携带通许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包应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书(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锅炉安装资质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等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报价时携带上述证件及有关证件原件)。
询价公告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