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0MW级机组工程辅机设备锅炉干排渣系统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辅机设备采购锅炉干排渣系统招标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招标人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静态投资概算为46.6250亿元。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投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所配的两台机组干排渣系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设计、配套、检验、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
3.2投标人应至少有4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干排渣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并已安全运行两年,证明安全可靠(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3.3投标人产品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尚未注册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成员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成员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5月8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并到世纪星快捷酒店(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政四街交叉口,联系人:晏积慧,联系电话:13720095152)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仅接受现金。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2申请人可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参加资格预审申请活动。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9:30,递交地点为郑州市黄河迎宾馆迎宾会堂第一会议室。
7.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7.3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与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7.4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申请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备份目录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同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U盘中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7.5请投标人选择合适的时间按要求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于申请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或资格预审失败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7.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长垣县长城大道7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联系人:晏积慧、李怀朋
电话:010-88354431-125/128、13720095152/13720095153
传真:010-88357073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