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机组低氮燃烧器及脱硝改造设计项目招标撤销公告
关于撤销“国华准电公司#3机组低氮燃烧器及脱硝改造设计招标公告”的通知
关于撤销“国华准电公司#3机组低氮燃烧器及脱硝改造设计招标公告”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于4月5日发出的:“国华准电公司#3机组低氮燃烧器及脱硝改造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LHS-SJ-20120316),因工作内容和发包范围进行调整,现撤销公告。最终以2012年5月2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日
受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就国华准电公司#3机组低氮燃烧器及脱硝改造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实力、诚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招标编号:HLHS-SJ-20120316
2.项目名称:国华准电公司#3机组低氮燃烧器及脱硝改造设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国华准电公司#3机组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脱销改造工程及四台机组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脱硝改造工程公用系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全过程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编制、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技术规范编制等工作。(包括对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配合、编制主要设备招标文件及参加评标、合同谈判等)。
二、投标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已完工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2.资审时投标人须提交年检过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为副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者方可参加投标,投标者应提交足以证明有能力执行本工程令人满意的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1日,
5.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8号3层;
6.资格审查安排:报名后,请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镇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经营管理部进行投标资格审查;
7.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8.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68号3层。
9.联系人:赵伟15924519008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