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燃煤锅炉招标采购补充公告
皮山县政府采购常压燃煤锅炉采购项目补充招标公告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项目进度要求,现需对皮山县政府采购常压燃煤锅炉项目【采购文件编号PSXZFCGZB(2012)05号】的采购内容进行补充,具体补充内容为:将该项目采购内容按锅炉类型分为五个标包,包一为:CLHG-0.35-1型锅炉33台;包二为CLHG-0.5-1型锅炉8台;包三为CLHG-0.70-1型锅炉14台;包四为CLHG-1.40-1型锅炉5台;包五为浴室热水锅炉5台(CLSG00.23-90/65-A11型1台,CLSG00.18-90/65-A11型4台)。
联系人:黄凌
电话: 0903-6423952(传真)
皮山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4月25日
原公告
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常压燃煤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所需的一批常压燃煤锅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书。
一、招标文件编号:PSXZFCGZB(2012)05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常压燃煤锅炉采购项目
三、采购机构名称: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CLHG-0.35-1型锅炉33台,CLHG-0.5-1型锅炉8台,CLHG-0.70-1型锅炉14台,CLHG-1.40-1型锅炉5台,计60台;浴室热水锅炉5台(CLSG00.23-90/65-A11型1台、CLSG00.18-90/65-A11型4台)(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资质等级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3、投标人应当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销售资格。4、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资质证件;所投产品必须为环保节能型,并通过相关认证。5、投标人须在新疆地区设有保障后续服务能力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的报名材料:(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或等同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七、招标文件取得和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到2012年5月15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均为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5月14日下午19:30(北京时间)之前携带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到皮山县工商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并到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或拷贝电子版文件(自带U盘),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售价:200元/套,投标保证金:50000元,收款单位:皮山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开户行:新疆皮山县农村信用社账号:8781010001201100014336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需一致均为原件,否则不予唱标)应于2012年5月1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还应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到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九、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十、开标时间:2012年5月1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皮山县财政局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十二、招标机构地址:皮山县财政局老办公楼二楼
十三、联系人:黄凌
电话:0903-6423952(传真)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做标书,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皮山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