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采购大科学装置园区总体规划项目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为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采购大科学装置园区总体规划项目,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述: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采购大科学装置园区总体规划项目.
二、项目内容:
1、规划范围
大科学装置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总面积为21.97平方公里。
2、规划目标
中国科学院核与材料研究所(暂名)目标在2030年建成为国际一流的综合性科学研究基地,并逐步引领国际核物理领域的研究。因此,研究所总部及装置区的园区(及建筑)的规划、建设需要“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园区设计要立足于21世纪世界科学研究发展趋势,要求创意新颖、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格调明快,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鲜明特点,同时突出科研教育的文化底蕴,注重生态与人文的和谐统一,把大科学园区建成鄂尔多斯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的标志性园区(及建筑)、中科院和国际核物理界的一流园区。
(1) 科学分区
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地块形状、风向、大科学园区与市政交通较远、各功能区特点等情况,科学合理划分各功能区域的位置和面积,注意各功能区有机联系,互不干扰,各功能区建筑自成一体有特色,并与大科学园区建筑风格既整体又协调,各功能区考虑预留发展空间。
(2) 注重景观和生态
规划设计应具有前瞻性,适度超前,个性鲜明,通过建筑物造型绿化美化,以环境衬托建筑,建筑与环境协调,充分考虑以大量外循环水建一个湖面,大量绿化,栽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植物,实现科研文化、建筑文化、水绿文化的最佳组合,使大科学园区成为鄂尔多斯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城市建设的靓丽风景。
(3)现代化与和谐安全
规划设计要运用现代先进的设计理念,单体建筑与园区风格和谐、美观大方、新颖独特、方便实用,功能配置先进、智能化、数字化,各功能分区及建筑符合核安全、环保及消防要求。
3、规划要求
(1) 一次性规划,分阶段实施,阶段性完整,同时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
(2)绿化设计要求
园区内除建筑、广场、体育场之外全部绿化,并栽种行道树、林荫道树等,根据季节变化,合理采用乔灌花草的多层次结构。要求物种多样、自然协调、格调高雅,并通过有科学特色雕塑提高文化品味。
(3)基础配套设施设计要求
基础配套设施设计具有超前意识,配套齐全,系统完善,并有足够的扩展空间,园区内要有专用、稳定、优质的双回路供电线路,并建变配电站;生活用水、通信、网络、天然气(含调压箱)要设计到位;装置用水需达到保有量300 万方,年补水量400万方(外循环冷却水),并建水坝,形成湖面(水深4米);做好雨水收集与利用、污水的处理与排放,并设立中水系统;要有环保,计量,节能(水、电)、低碳意识;供暖采用先进技术(燃气锅炉、电锅炉、土壤热源泵,VRV系统等),不对园区及城市景观产生影响;所有管线入地敷设,处理好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局部与整体关系;基础设施的设置走向要与市政管线接口相衔接。
(4)道路交通与围栏设计要求
根据大科学园区交通运输需要,修建两条主干道。根据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近期规划建设图(2015),修建将康阿西北快速路向西延伸直达大科学园区东入口的主干道I,作为一般运输及日常往返主要通道;修建荣乌高速路(G18)泊江海出口向南至大科学园区西北入口的主干道II,作为重大型设备和疏散的重要通道。两条主干道为双向四车道、高承载力、设计时速100公里每小时。
结合园区内地形特点、功能分区、建筑布局,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和道路网络(车行道、人行道、林荫道等);除主干道、园区内干道外,道路设计要以人为本,优先考虑行人及自行车通行;园区内不可有断头路;将道路两侧的空间、建筑、绿化、水面等充分融合,成为景观线;设置足够的汽车、自行车停车场地。
为科学、安全的保障大科学装置运行,沿边界线设置围栏,并随围栏敷设3.5米宽砂石路,围栏与砂石路之间做绿化,栽种乔木。主干道、园区内干道、停车场全部采用混凝土沥青路面;林荫道路面采用地砖,卵石、沥青等多种材料敷设;室外路面禁止用低防滑系数(如抛光大理石、釉面瓷砖)地砖铺设。
(5)充分考虑现代技术的发展,按照智能化,数字化园区的技术要求,通讯、网络设施覆盖园区内所有建筑,为保证科研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园区及所有建筑设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含室外)、消防灭火系统(含室外)等。
(6)大科学园区要成为城市建设的景观和亮点;园区内建筑以低层、多层为主;整个园区风格统一;有1-3个个性突出的标志性建筑亮点,成为园区的重要象征;园区的东大门要体现现代化、开放性、科学性,需认真构思,精心设计。
4、成果要求
(一)规划总报告(说明)
规划总报告(说明)应能清晰表达规划思路和规划成果(可图文结合)。
(二)图件
(1) 规划报告5份(A3规格,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基础资料等,彩色缩印本),封面注明“最终成果”字样。
(2) 总体规划平面彩挂图5份(零号图)。
(3) 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图,竖向规划图,道路交通分析图,景观环境分析图,管网布置平面图,均为零号图,各5份。
(4) 总体规划鸟瞰图(零号图)及各关键节点空间表现图 各5份。
(5) 标志性建筑立面效果图(3号图)5份。
(6)主要街景效果图(水面、大门等)5份。
(7) 设计成果光盘5套。
5、时间要求
(1)前期:研究发展趋势,解读相关规划;对规划区及周边区域进行初步调研;提出规划思路;确定功能定位;提出概念性规划方案,参加评标。
时间要求:招标方提供全部设计资料之后3周以内。
(2)中期:中标单位展开具体规划设计工作。
时间要求:招标方对前期成果回馈具体书面意见后6周。
(3)后期:根据甲方反馈意见,深化设计,完成成果。
时间要求:招标方对中期成果回馈具体书面意见后3周。
三、投标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资质要求:
⑴具有编制城市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⑵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⑶具有编制国内科学研究机构或大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业绩;
⑷主要项目负责人为国内外知名专家或国家注册规划师。
四、须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ISO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编制城市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建筑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主要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条件的编制国内科学研究机构或大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业绩合同复印件(签字、盖章必须清晰,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等;
五、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
2、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27日下午2时30分。
2、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5月4日上午9时30分。
3、资格预审材料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间截止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采购人共同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报名登记联系人:斯林格 电话:0477-8395320
六、预审结果的说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较多时,经采购人同意,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采购人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结果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史俊丽 电话:0477-839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