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河南新区区域集中供热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 JLCTTC-12GZYSG4039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珲春市河南新区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已由吉林省发改委以【2009】3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国债、自筹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32.5%,自筹资金7.5%,贷款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招标范围、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1 招标内容:锅炉房工艺安装工程(锅炉主机及辅机设备、锅炉本体砌筑、锅炉房风烟系统、锅炉房上煤系统)、综合泵房工艺安装工程、热源厂锅炉房电气工程、热源厂锅炉房自控仪表工程、综合泵房电气仪表工程等。 2.1.2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安装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3 资金来源:国债和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河南新区东南部,东关南路西侧 2.3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 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 10月 13 日,工期 15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的工程业绩、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资质,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于2012年4月18日—2012年4月24日的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贵阳街287号)发售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不包括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8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 5月 8日10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开标室(贵阳街287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重新开标 6.1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投标。 6.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七、联系方式招标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地 址:珲春市 地 址:人民大街副54号 邮 编:133300 邮 编:130051 联系人:徐丽 联系人:徐工 赵工 电 话:13944357097 电 话:0431-88906266 传 真:0433—7611342 传 真:0431-889062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 号: 账 号: 6101015526000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