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MW机组配套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025/18.2-??6型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投标范围:提供2台锅炉全套的烟气脱硝SCR装置及2台机组共用的液氨储存、制备与供应系统,包括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安装指导、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三、交货期:2012年11月前完成全部土建工作;2013年4月完成第一台机组脱硝改造工程接口前的全部工作(包括烟气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和辅助系统),第一台机组于2013年7月完成投运;第二台机组于2013年7月前完成接口前的全部工作,2013年10月完成投运。设备到货的进度和顺序满足安装要求。
四、资金来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资金。
五、付款方式:
1、合同设备总价的支付(付款比例为1:2:3:2:1:1)
2、技术服务费的支付(付款比例为1:2:3:2:1:1)
3、合同总价中设备的运杂费由发包方方分批向承包方支付。
六、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至少具有3家300MW及以上火电厂机组脱硝业绩(附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提供的资料: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04月16日-2012年04月20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所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概况;
(8)类似项目业绩原件(附合同)及复印件;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2、地点: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写字楼)14层1407室
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8)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招标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联系人:袁富海
电话:0471-6227306
代理机构: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写字楼)14层1407室
联系人:钱卫平
电话:13347160563、13337108555
传真:0471-333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