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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期(2×150MW)烟气脱硫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新疆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3-27 09:37
浏览次数: 7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新疆
详细说明
一期(2×150MW)烟气脱硫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新疆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50MW)烟气脱硫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新疆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50MW)烟气脱硫系统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SGE-2012-3232-0199
工程地点:新疆昌吉阜康市。
工程概况:新疆阜康发电厂地处阜康市辖区,位于阜康市区以西约12km,G216国道(乌鲁木齐至布尔津)北侧的冲洪积平原上。一期工程2×150MW机组分别于2008年、2009年相继建成投产。现有装机规模为2×150MW凝汽式火电机组,配套额定蒸发量为2×480t/h煤粉锅炉,每台炉配一台双室四电场效率为99.7%的静电除尘器。两台炉合用一座高180m,出口直径为φ5.5m的单筒钢筋混凝土烟囱。
为了改善阜康电厂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满足有关环保要求,同时为电厂的后续发展留出空间,阜康发电厂拟对一期工程进行脱硫技术改造。
招标范围:脱硫区域内所有工艺、电气、热工、暖通、水工等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制作、采购等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2012年5月1日开工,2012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调试完毕。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不少于5台(套)的单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硫系统安装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及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26日起至2012年3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含邮费)。
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2号楼祥龙商务大厦4层标书发售室
邮编:100053
购买标书联系人:宋江红、窦凤岐、陈智杰
电话:010-52692252、52692314
传真:010-52692308、52692311、52692312、52692313
6.购买招标文件程序
1)现场购买
①请潜在投标人携带电子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现场填写《潜在投标人登记表》并至财务部门缴费;
③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携带U盘。
2)邮寄购买
请潜在投标人汇款至下述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并将汇款底单及《潜在投标人登记表》同时传真至010-52692308、52692311、52692312、52692313。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潜在投标人,同时办理纸质文件邮寄手续,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开户名: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
账号:818011680
(注:①网上付款:通过工商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其他行”,点手工录入“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即可;通过其他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工商银行”并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②柜台付款:通过银行柜台付款时,直接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并按“落地系统交换”方式汇款即可。)
3)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如没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要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三证的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及《潜在投标人登记表》(见后附表)的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企业法人全称(即公司全称),压缩后发至sgxyzb@sgxy.sgcc.com.cn
7.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4月16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9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2012年4月16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汇票、支票(限北京地区),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与购买招标文件汇入账户为同一账户。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经理):郭卫民、戴昕、汪芳
电话:010-52692293、010-52692253、010-52692294
传真:010-52692266
电子邮箱:gwm3339@163.comxin-dai@sgxy.sgcc.com.cnfang-wang@sgxy.sg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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