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2×150MW)机组引风机招标采购公告
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能源新疆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50MW)机组引风机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网能源新疆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50MW)机组引风机采购
招标编号:SGE-2012-3232-0197
工程地点:国网能源新疆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四套离心式锅炉引风机,包括离心式风机、液力耦合器、电机及其附属、辅助设备、附件。
供货期: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于2012年9月10日前运至施工现场。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10台15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引风机的供货业绩,且稳定运行2年以上,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及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26日起至2012年3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标书售出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含邮费)。
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2号楼祥龙商务大厦4层标书发售室邮编:100053购买标书联系人:宋江红、窦凤岐、陈智杰电话:010-52692252、52692314传真:010-52692308、52692311、52692312、526923136.购买招标文件程序
1)现场购买
①请潜在投标人携带电子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现场填写《潜在投标人登记表》并至财务部门缴费;
③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携带U盘。
2)邮寄购买
请潜在投标人汇款至下述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并将汇款底单及《潜在投标人登记表》同时传真至010-52692308、52692311、52692312、52692313。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潜在投标人,同时办理纸质文件邮寄手续,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开户名: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
账号:818011680
(注:①网上付款:通过工商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其他行”,点手工录入“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即可;通过其他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工商银行”并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②柜台付款:通过银行柜台付款时,直接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并按“落地系统交换”方式汇款即可。)
3)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如没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要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三证的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及《潜在投标人登记表》(见后附表)的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企业法人全称(即公司全称),压缩后发至sgxyzb@sgxy.sgcc.com.cn。
7.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4月16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9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2012年4月16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柒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汇票、支票(限北京地区),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与购买招标文件汇入账户为同一账户。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经理):赵馨、陈晓雨、汪芳
电话:010-52692302、010-52692245、010-52692294
传真:010-52692266
邮箱:xin-zhao.js@sgxy.sgcc.com.cnxiaoyu-chen@sgxy.sgcc.com.cnfang-wang@sgxy.sgc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