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锅炉用剂产品采购及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日 期:2012年3月19日
招标编号:0623-1275N1103126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的委托,对以下项目的产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锅炉用剂产品采购及服务项目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
包号
招标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招标周期内预计采购数量
第一包
劳保用品(洗涤类、日杂易耗类)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第二包
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类、办公文具类)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第三包
锅炉用剂产品类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合 计
(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注册资金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第一包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上应有劳保经营项目,第三包须有化工产品经营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4、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5、投标人需提供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另外,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第3.2条要求的相应的证书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如果公司法人代表不直接参加投标,必须出具法人代表亲自签名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本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本项目最小授标单位为“包”。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长沙市东风路123号四楼403室)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4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9、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政编码:410003
电话:0731-84556896、84514664 传真:0731-84514579
邮 箱:hnzb3@163.com
联系人:肖 琴 陈进良 熊慧敏
10、标书款帐户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731902754310206(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