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改造工程烟气脱硝(SCR-尿素水解法)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改造工程烟气脱硝(SCR-尿素水解法)系统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改造工程烟气脱硝(SCR-尿素水解法)系统EPC总承包
资金来源:划拨资金
工程规模:脱硝改造工程(SCR-尿素法)EPC总承包。本工程拟对两台锅炉加装烟气SCR脱硝系统装置,降低NOX排放量,制氨工艺采用尿素水解法,两台炉建设一套公用尿素储存和溶液制备站。
工程性质:改造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的两整套完整的烟气脱硝装置(尿素水解法)范围内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烟气脱硝系统及其各个辅助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土建施工、制做及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台机组烟气脱硝装置的EPC总承包,一起招标,合同分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自己拥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4台燃煤火电机组完整的(含公用)烟气脱硝装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在国内拥有至少2台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硝装置一年以上的商业运行业绩的总承包商,或投标人拥有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10台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完整的(含公用)烟气脱硝装置供货及商业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及业主证明文件、第三方性能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到招标方现场进行实际踏勘并收集资料,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及其证书等有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4、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竣工期。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并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认证书或等同的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7、具有良好的财力(上一年度不得亏损)、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提供基本户开户行AA级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
8、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9、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10、投标人及其技术合作方(若有)和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近三年投标、履约中必须没有违背本章第2.9款,纪律与保密的规定。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必须完整、真实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保证合同执行期间内,该文件处于有效期。
1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及以上。
13、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力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3月16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编:100039
传真:010-57657705
招标文件售价:见下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 分包号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
1 脱硝改造工程(SCR-尿素法)EPC总承包 GDZH-SG-2012-01 5000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印刷版为准。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4月1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动将在网上发布相关通知,请务必密切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的开标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广运饭店,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的开标通知。
十三、招标信息通知:
招标信息通知详见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黑岛
邮编:116431
联系人:张峰
电话:0411-89136423
传真:0411-8913642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编:100039
报名联系人:张乐
电话:010-57657742
传真:010-57657705
邮箱:zhangle@gdlyg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