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分公司#4机组大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卓资发电分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卓资发电分公司#4机组大修及技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卓资发电分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卓资发电分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CHDT350/11-SG-0101 大修A标段 锅炉、汽机、电气一次
CHDT350/11-SG-0102 大修B标段 电气二次、热工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项目概况: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卓资发电分公司4×200MW机组于2006年12月投产,现准备对#4机组进行大修并在大修期间进行相关项目进行技术改造。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机组大修A、B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
2应具有国家电监会批准的检修肆级资质等级,或国家建设部批准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等级,以及特种设备安装等相应资质。
3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两台200MW及以上机组大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4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总工必须是国家注册建造师(电力或相关行业),并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项目建设资历。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人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时间:2012年3月14日-2012年3月21日17:00之前
九、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请使用PDF格式文件):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原始文件的影印件)。隶属在火电厂的单位,正在申报安全资格证书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上级单位(电厂)出具的证明文件;
2.按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安全生产纪录。
4.按规定提供拟完成本合同所采用的主要工器具、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
5.符合条件的业绩、业绩证明及其业主评价,在实施项目的情况。
6.投标人近3年来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三表缺一不可;
7.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满足合格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的相关资料。
8.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9.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二)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2年3月14日-2012年3月21日17:00之前
(三)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chun1864@sina.com;wenlong@chdt.com.cn(请务必两个邮箱均提交)。
特别提示: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要投的标段编号、标段设备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十、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后,注册“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并缴纳标书费,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卓资发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012300
联系人:赵彦东
电话:0474-2206025
传真:0474-2206025
邮箱:chun1864@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邮编:100031
联系人:文龙
电话:010-83565834
传真:010-83565892
邮箱:wenlong@chd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