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DCS系统及仪表成套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DCS系统及仪表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DCS系统及仪表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12-03-0117:26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中“招标公告”与“中标公示”中的内容浏览次数12项目编号:YXT-2011-049-CG-Y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城环发[2009]16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CS系统及仪表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位于山西省汾阳市阳城乡东路家庄东南约3.6公里。本期工程新建2×6MW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2×35t/h垃圾焚烧循环流化床锅炉,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范围:DCS系统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范围:仪表成套设备采购。
3、投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由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资质以级别最低者为准)。
3.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此项目要求进行调整。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应建立新的质保体系)。
3.3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与调试6MW及以上等级机组相应辅机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投标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调试6MW及以上等级机组辅机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
3.5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高于招标设备的能力,且近3年国内有10台(套)及以上数量设备满3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3.8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第4条所要求的条件。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方应由DCS厂家担任,且在联合体中的所承担的工作量份额不低于60%。
3.9投标人不能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的受托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设计、制造、调试、销售、安全生产等许可证;联合体协议等(以上均指原件,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递交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交城县天元小区步行街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15时;地点: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B区13层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汾阳市阳城乡路家庄村东B区13层
邮编:032200
联系人:王建强
电话:0358-728808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
邮编:030010
联系人:白俊明
电话:0358-3510209
传真:0358-3510209
电子邮件:sx_yongxintong@163.com
保证金专户:浦发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
账号:680401548000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