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锅炉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瀛庙果蔬专业合作社的委托,对上海瀛庙果蔬专业合作社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且是中小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谈判报名及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谈判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1年1月份或2011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报价资料;
5、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成交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报价的除外);
6、须有B级(含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书;
7、须有锅炉安装许可证;
8、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9、相应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报价。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CMZFCG2011-151
招标内容与范围:2.8兆瓦燃煤热水锅炉一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业主:上海瀛庙果蔬专业合作社
项目名称:上海瀛庙果蔬专业合作社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设备交付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及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1年1月份或2011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公开报价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5、B级(含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锅炉安装许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9、领取谈判文件时请随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园整,以支票形式提交,单位名称请按“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未提交保证金的,视作无效报价。供应商如若中标,则该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被转入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帐户中,待货物验收通过后60日内,该履约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卖方;若中标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应合格货物或没有履行原有承诺的,则该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2年3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417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谈判时间):2012年3月14日13:3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欢
联系电话:69696988转8576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417室
传真:69699633
招标人:上海瀛庙果蔬专业合作社
地址:崇明县庙镇镇合作四桥村
联系人:张正祥
联系电话:59386358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需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报名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