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院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盘锦分院锅炉采购及安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盘锦分院项目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盘发改发【201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园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盘锦分院锅炉采购及安装。
2.2项目概况: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盘锦分院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总用地面积127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497.515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楼、住院楼及其所属配套设施等。门诊楼地下1层,地上5层;病房楼地下1层,地上6层,病房约270间,共1500张病床。
2.3建设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
2.4招标范围:锅炉本体及系统(含烟囱、软水机、软水箱、分汽缸、给水除氧等)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审批、办证等工作内容,安装到分汽缸出口法兰为止范围内的交钥匙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供货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2.6投标保证金: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要求所投设备的制造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并且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3.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2月27日至2012年03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支票),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21日09:00时。
5.2开标时间为2012年03月21日09:0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昆仑大酒店3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盘锦分院
地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
联系人:冯大宇
电话:0427-3400080
传真:0427-340008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宁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号:135601040003330
邮编:1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