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大队1#、2#附属用房、锅炉房等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1#、2#附属用房、锅炉房等附属工程已由西发改发【2010】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院内
2.2建设内容:1#、2#附属用房、锅炉房等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15日至2012年2月2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西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持“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建造师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15日至20121年2月2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详细地址:西吉县鑫泰花园后院二层20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公安局
地址:西吉县县城东街
邮编:756200
联系人:朱耀龙
电话:1370954311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西吉县鑫泰花园后院二层209#
邮编:756200
联系人:马宝明张文静
电话:13995449693、13909548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