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35MW余能发电(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2110135
1.招标条件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MW余能发电工程已经批准。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以工程总承包(EPC)形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综合评分的评标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新建1台130t/h全燃高炉煤气的次高压锅炉(5.4MPa、480℃)并利用三钢现有汽动鼓风机系统中富余的20t/h蒸汽收集进行发电,新建1台额定功率为35MW的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循环水泵站及与之相匹配的公用介质系统、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厂房扩建、道路等。(总投资9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本项目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考核及验收”的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发包。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设备成套供货、建安施工(含土建基础)、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联动试车、完成功能考核、培训、保修等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
2.3工期
(1)建设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建设工期到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热负荷试车成功并完成内部并网发电为止。
投标人若可在标文工期要求基础上提前,请报可完成本工程的建设工期;
若投标人不能满足标文工期要求,请报可完成本工程的最短建设工期。
(工期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2)保证值考核的时间:热负荷试车成功并完成内部并网发电后,一个月内完成,运行考核一年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总承包业务。
3.3业绩要求:近五年有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信誉要求: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一级机电类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应具有至少一个同类项目的经验(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业绩。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3.7其他要求: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总师)、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运行经理、财务经理等相关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03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处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03
联系人:杨学彦、黄杭
电话:0591--87539904、87548640
传真:0591-87525335
邮编:3500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号:10001269189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