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锅炉用煤招标采购公告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委托,就河南法官进修学院2012年度锅炉用煤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河南法官进修学院2012年度锅炉用煤项目
豫财招标采购【2012】2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采购内容 备注
A 锅炉用煤 2012年(2012.3.13-2013.3.31)包价全年供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具有煤炭销售资格的单位,具有符合年检的营业执照、煤炭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4.投标单位为非本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月12日至2012年2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2月8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4楼大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冯文明、王墨
电话:0371-66028587、66028583
传真:6602858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
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3楼办公二室
邮编:4500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户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41001531010050203901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煤炭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文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