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甲供物资(通信、接触网、电力、牵引变电、信号、锅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由铁道部以《关于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8〕1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属京包通道西段,本项目基本沿既有京包线集宁至包头段平行布设。东起乌兰察布市,西至包头市,途经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全线均位于呼和浩特铁路局管内。增建第二双线全长307.955km,其中新建线263.213km,改造利用既有线44.742km。全线设光缆监测系统,呼和浩特、集宁南、包头东设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南、葫芦、卓资东、呼和浩特、萨拉齐设主机,集宁外绕线及集宁南至包头西段车站及各基站内设室内前站设备;本线传输网采用两层组网方式,即长途骨干及中继网、接入网。骨干汇聚层在集宁、卓资东、旗下营东、呼和浩特、调度工区、察素齐、萨拉齐、包头东设SDH2.5Gb/sMSTPADM设备;呼和局调度中心满足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接入设备及接入呼和局调度总机系统所引起的软件修改;呼包段信号电源系统增加CTC电源、列控中心电源等;葫芦站,陶卜齐站,察素齐I场,萨拉齐I场,包头东I、II场,包头I场,甲兰营站,东兴站,呼和南站、台阁牧站共计10个站的既有计算机联锁设备改造。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注册资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产品具有省部级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具备所投产品近三年内为铁路大、中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营业执照、有效的交易证、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呼和浩特市建行车站东街支行
帐号:1500170890805250965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沈阳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北垣街32号
邮编:010010
联系人:范鸿翔
电话:0471-2245531
传真:0471-2245531
电子邮箱:mjgsw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