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看守所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重新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其西安市碑林区看守所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公告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有关情况如下:
一、谈判内容:
西安市碑林区看守所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文件编号:SCZB2011-TP-708/1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凡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均可参加,并具备以下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制造厂参加谈判须出具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及环保产品认定证;
(4)经销商参加谈判须出具产品代理证或授权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单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1月24日起(每天9:00-17:00发售,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西安市朱雀广场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上午9:30前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会议室
五、谈判时间:2011年12月1日 上午9:30
谈判地点: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会议室
六、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朱雀广场陕西省政务大厅
邮政编码:710061
图文传真:029-884812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
帐 号:103606573383
业务咨询:陈 涛 李抒恒 (029-88481271)
文件发售:马 茜 (029-85256853)
七、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联系人:马巨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