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货物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货物采购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内财购准字(电子)[2011]3859号”批准。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NMCX11Z-0079
3、采购内容:
第一包:锅炉用精粉煤一标段
第二包:锅炉用精粉煤二标段
要求:煤发热量不小于5500大卡/千克
标书款每包为5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上述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5、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9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招标文件售后不得退换。
5.2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
6、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2日15:00时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2日15:0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7、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王晓红
电 话:0471-4675102 4675104/105-8018
电子信箱:nmcxzb@163.com
邮政编码:0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