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庆城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热源厂区所有建筑及装饰(含锅炉房、引风机房、烟囱、烟道、1#换热站、
石灰库房、煤库、沉渣池、综合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1284.78?)、管网(不
含主材)、附属工程、四座换热站土建及装饰,总建筑面积5896.67?;高60
米烟囱一座;计划投资2967万元;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工程内容:热源厂区所有建筑及装饰(含锅炉房、引风机房、烟囱、烟道、1#换热站、
石灰库房、煤库、沉渣池、综合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1284.78?)、管网(不
含主材)、附属工程、四座换热站土建及装饰,高60米烟囱一座;
2.4工程建设地点为:庆城县庆城镇莲池村大滩自然村;
2.5工期要求:5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1日;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和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和房屋建筑贰级(含贰级)以上执业资格。
3.2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IC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教育培训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监理:(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总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3省、市外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进庆登记资料。
4.4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6、报名地点:庆阳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庆阳市世纪广场建设大厦117室)。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招标人:庆城县长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庆城北开发区
联系人:刘海平
电话:15268971999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恒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工程检测实验楼
联系人:赵步轩
电话:1383043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