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设备(锅炉、电梯、空调)招标采购公告
安阳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安阳市发改委以安发改社会[2009]3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幼儿师范学校,受业主委托现对该项目设备(锅炉、电梯、空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名称:安阳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锅炉、电梯、空调)
2、采购内容:安阳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共分三个包:
一包:锅炉采购及安装
二包:空调采购及安装
三包:电梯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包锅炉:
(1)产品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十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含)以上和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D1/D2级及以上,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具有本标项产品经营范围的合资企业或大中型企业制造商;
(3)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二包空调:
(1)具备中央空调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厂商或经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出具中央空调主机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机电设备专业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证;
三包电梯: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许可证明细表,A级或以上;申请人可将安装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为分包人,申请人或分包人应具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附许可证明细表A级或以上。
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2年在相关行业中具有成功应用案例和类似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
(2)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应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保证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
5、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即日起上午8时30分至2011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锅炉安装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及上述各包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机构处报名。报名地址:安阳市平原路南段光华路街道办事处一楼。
6、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即日起上午8时30分至2011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工作时间),购买标书地点:安阳市平原路南段光华路街道办事处一楼。
7、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标书工本费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8、开标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安阳幼儿师范学校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张改改0372-2583758、0372-2583768(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