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电站-锅炉等工程型钢、钢板、焊接钢管材料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成氨及尿素搬迁和技术优化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经投资发【2008】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备电站-锅炉等工程型钢、钢板、焊接钢管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总数量约350吨,材质:Q235-B
2.2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签订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如为生产企业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且一个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有效授权;;
3.3所供应型钢、钢板、焊接钢管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4投标人注册资金在400万以上,具有良好销售业绩,且近二年内在中国境内承接过三个以上类似供货规模及相应产品的供货业绩;
3.5投标型钢产品应为安钢、莱钢、鞍钢、山东日照、河北津西、长治等国内一流、大型钢铁制造企业的产品;钢板产品应为酒钢、八钢、包钢、安钢、舞钢等国内一流、大型钢铁制造企业的产品;焊接钢管应为包钢等国内一流、大型钢铁制造企业的产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开发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六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家授权书、三个类似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和资质要求中注明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报名。
5、开标时间地点:
5.1招标编号:NXBF-2011-16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12月6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邮编:750021
联系人:葛长斌
电话:0951-5609761
传真:0951-5609778
邮箱:schgjmfy@schgjmfy.com
账号:102001040036274
开户银行:农行宁夏分行营业部营业厅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开发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六楼
邮编:750002
联系人:李蓉、王雪娇
电话:0951-6198421
传真:0951-5677221
邮箱:nxbf6198421@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湖滨支行
账号:3370279665780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