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公安交警支队煤炭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赤峰市公安交警支队委托及赤峰市财政局批复的采购方式,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诚挚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CFC-H11112;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锅炉取暖用煤,1500吨;
三、采购预算:657,000.00元;
四、基本要求:供应商在谈判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煤炭经营资格证;赤峰宝山能源铁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的专项授权或经销证明。
五、评标方法:最低报价法。
七、谈判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因特殊情况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推迟谈判时间,并书面通知被邀请的所有供应商。
八、谈判地点: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C座一层102室)。
九、如贵公司派员前来参加谈判,请勿于谈判时间截止前携带投标文件和上列资料原件到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否则视同放弃。
十、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乌文超 0476-8820107
采 购 人:郭明锐 13484768088
传 真:0476—88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