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龙泉生物质发电工程 经省发改委浙发改能源[2011]1168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75T/H次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15MW高温高压纯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各2台、总投资约为3.3785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龙泉市查田镇 ,计划于2012年底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龙泉生物质发电项目筹建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龙泉生物质发电项目筹建处(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工程2×15MW机组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招标
1、标段内容:汽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是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制造厂商,且已提供过相同或相近机组设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行贿记录要求:自200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12-7日11: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工程2×15MW机组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1、标段内容:汽轮机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是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制造厂商,且已提供过相同或相近机组设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行贿记录要求:自200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12-7日11: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11月11日 至2011年11月17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11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华浙大厦21楼B座
联 系 人:施剑鸿
联系电话: 0571-87630229、 0571-8510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