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公寓楼室内装修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阿里地区陕西省援藏干部公寓楼室内装修及附属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阿里地区陕西省援藏干部公寓楼室内装修及附属工程;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1个标段
公寓楼装饰、供暖和管路项目,制氧站102.04m2、锅炉房85.45m、大门及门卫72.72m2等附属用房及其设备,院内硬化、绿化、给排水、路灯照明等附属工程。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陕西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狮泉河镇文化路;
(六)工期18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农牧民工资等现象。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在阿里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联合体资格的投标企业。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1月7日,每日10时30分至13时30分,每日16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阿里地区老干局3区(文化路71号)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5)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留存资料需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阿里地区陕西省援藏干部公寓楼室内装修及附属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五、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1年11月8日11时00分以前送至阿里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六、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1年11月8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七、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阿里地区老干局3区(文化路71号)二楼
联系人:叶先生(13908903573)0897-2829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