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水务局等采购抗旱水泵抢险破碎锤天燃气锅炉火化炉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受呼市呼市水务局、呼市防汛办、呼市博物馆、呼市殡仪馆、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呼市二职的委托,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采购抗旱水泵抢险破碎锤天燃气锅炉火化炉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抗旱水泵抢险破碎锤天燃气锅炉火化炉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批准文件编号:呼采任字〔2011〕第27号、 第53号、第55号、第62号、第65号批文
采购文件编号:BMJZXJ20110020
2、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第一包 |
潜水泵 |
4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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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 |
第二包 |
抢险破碎锤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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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第三包 |
天燃气锅炉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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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第四包 |
火化炉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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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第五包 |
办公自动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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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六包 |
实训基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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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 |
第七包 |
电子钢琴 |
6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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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8 |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以下要求:
1第一包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是专业生产潜水电泵,通过9000质量体系认证,通过国家的生产许可的企业。
2、第四包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中国殡葬协会产品质量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自带U盘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其他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
通过审核的供应商,须缴纳每包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到指定账号,本中心不设现金收取业务。
开户行:农行如意支行
户名:呼和浩特市本级预算单位其他资金集中户
账号:520101040005271—510015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点之前。
地点: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大楼东附楼二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点。
地点: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大楼东附楼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呼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财政局1010室
联 系 人:王秀娟 张智娟
电 话:(0471)5105517、5105513
邮政编码:0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