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中心受和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燃煤锅炉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谈判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燃煤锅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TXZFCG(TP)2011006号
三、采购内容:卧式常压燃煤锅炉(0.35MW3KW水泵1.5千瓦引风机)16台,含安装。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2)财务健全,独立核算。
(3)投标方必须是招标产品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公司)授权销售的公司,所授权的公司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由厂家委托的投标方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厂家出具的针对参加本次谈判的授权书原件)方可参加。
(4)投标方需提供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的报名材料: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取得和报名时间:2011年11月01日到2011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之前携带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到和田县工商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11月13日下午19:00(北京时间)前到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需一致加盖公司鲜红公章,否则不予唱标)应于2011年11月1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七、谈判时间:2011年11月14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和田市屯垦路39号和田县财政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九、招标机构地址:和田市屯垦路39号和田县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十、联系人:王显然、柏杨、寇?、阿曼古丽
电话、传真:0903-2516994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标书制作,否则不予唱标。不明事宜请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