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锅炉、蒸饭柜等招标采购公告(重新)
根据崇义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崇义县教育局委托,现就其锅炉、蒸饭柜等进行重新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崇招询采2011-10-26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昌荣牌锅炉(汽水两用) 11套 具体详见采购要求
蒸饭柜(铝制) 11套
热水桶(铝制) 11套
开水桶(不锈钢保温) 11套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所有设备为一个整体投标包,不采用包内分项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C级制造许可证以上(含C级);
6、代理商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为制造商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同时提供出具授权证书的锅炉制造商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C级制造许可证以上(含C级)、安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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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时须递交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日12:00时。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中心报名(原已报名崇招询采2011-10-17-1可不再重新报名),须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可接受传真报名,询价文件请自行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转、汇方式向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崇义县支行,帐号:2851000103100000135)缴交投标保证金2600元人民币(2011年11月3日12:00时前确保到账,已缴纳的可不用再提交)(允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名义转账或电汇,但不接受现金缴款缴入银行的方式,造成投标人信息不清楚及退付不及时,概不负责)。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在交货验收合格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11月3日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评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招标机构: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一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0797-3817880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