坩锅炉等五台设备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因学院建设需要,现就材料工程中心坩锅炉、井式炉等五台设备基础工程施工(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SCETC11083-1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材料工程中心坩锅炉、井式炉、渗碳炉、电式感应炉等五台设备基础工程。
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3、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三级及以上建筑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要求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应到达学院帐户(开户名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市东大街支行/账号:2305363109026440176)。未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按招标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者不退还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内容: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六、相关说明: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七、招标文件发放:
时间: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31日工作日9: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办公楼40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来招标办(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08室)索取本项目图纸,并交纳图纸押金100元整,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两周内必须交回图纸并办理押金退还手续(无息)。
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下午16:30。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标书投递地点:
请各投标人于2011年11月3日17:30点前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08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801号
联系人:李老师(0838-2604055)
传真:0838-260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