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节能环保锅炉招标公告
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浑源县科教局委托,对科教局各乡镇中心学校节能环保锅炉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浑源县科教局节能环保锅炉项目
二.项目编号:HZC-HW2011031
三.采购内容:节能环保锅炉
1、本次谈判采购报价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锅炉主机及锅炉房内的辅机和其它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验收。
4、交货地点:浑源县科教局指定区域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批准生产或经销上述设备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本地区有
代理机构和售后服务机构。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
1、基本技术要求:常压、立式、燃烧混煤。
2、采购数量:1.05MW 5台、0.7MW 4台、0.5MW 2台、
0.35MW 1台共计12台。
3、本次所采购的锅炉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各项强制性标准要求。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货物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承诺书与产品彩页说明书;
(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等;
(4)生产、代理人或经销商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七.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8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浑源县财政大楼四楼 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
(谈判文件销售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9日
地点:山西省浑源县财政大楼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浑源县财政大楼
联 系 人: 赵春林
联系电话及传真:0352-8337604 13903425233
邮编:03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