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采暖燃煤招标采购公告
太原师范学院中区(南内环街189号)、南区(黄陵)冬季采暖用煤,向社会公开招标,希有此意向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报名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煤炭销售许可证的企业。(报名、投标时需带资质原件)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1年10月16日。
报名地址:后勤管理处质量监督科
电话:2279475
后勤管理处质量监督科
2011年10月12日
冬季采暖燃煤招标文件
太原师范学院冬季采暖燃煤使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及招标条件公布如下:
一、太原师范学院现有两座采暖锅炉房:
1、南区供暖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用煤量约:4500吨。
2、中区南院供暖面积约25000平方米,用煤量约:1000吨。
合计用煤量约:5500吨。
二、参与本次招标单位应具有国家煤炭销售合法资质,招标时应携带资质原件。如投标人不是法人,应有法人委托书。
三、招标单位要中标单位提供发热量在5500大卡的原煤,招标单位每月抽检两次,若不达标,每次扣减50吨燃煤,并要求更换不合格燃煤,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四、招标方对中标单位的用煤量进行抽检,并按每缺一吨罚十吨的标准进行处罚。若抽检超过三次以上(含三次)不达标,扣除用煤量200吨。
五、锅炉运行后期,中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实际用煤量储存煤。采暖期结束存煤量不得超过30吨,招标单位按此量予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