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电气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电气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沈阳市招标办(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红椿路南。
2.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4500万元。
2.4招标范围:1联合工房、生产指挥中心及综合服务楼、成品辅料库、原料库、锅炉房、香精香料库、水泵房及蓄水池、地上连廊、地下管廊中电缆桥架安装及桥架内的电缆、接地扁钢、明敷穿线管等(不含电缆桥架主材);2壁挂式及落地式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消防电源配电箱等箱体主材及安装(不含低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空调控制柜、电热风幕控制箱、排烟风机控制箱、稳压泵控制箱主材及安装);3联合工房钢格栅下灯具、线路主材及安装;4综合服务楼照明母线及插接箱主材及安装;5电气线路的成品支吊架主材及安装。。
2.5工期要求:2011年11月10日开工至2012年2月28日竣工,计划工期11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设备安装一级]资质,具备BBB级以上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到沈阳招标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沈阳招标中心(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授权委托书在沈阳招标中心(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14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
联系人:潘先生、刘先生
邮箱:024-8919088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编:110002
联系人:隋勇
电话:024-22525779
传真:024-22503601
邮箱:syzb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