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政法科采购锅炉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锅炉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1)第347号(总第329号)
二、招标标的: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交验期 交验地点
A标段 安阳市劳教所锅炉维修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2011年11月10前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B标段 安阳市第二中学锅炉维修
C标段 安阳市农业科学院锅炉维修
三、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040房间;
六、投标企业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七、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及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8日上午9:00时
九、现场勘查:投标单位为准确投标,可在投标前赴采购单位勘察现场。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工会大楼南楼三楼西厅(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财政局东总工会大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标准: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交至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十楼1040房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421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十二、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三、联系人:李相成
联系电话:0372-5109137 报名电话: 0372-5109291
十四、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五、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