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蒸汽锅炉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镇海蛟川书院燃气1吨蒸汽锅炉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宁波市镇海蛟川书院委托现就燃气1吨蒸汽锅炉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ZFCG2011089G06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需求)
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
燃气1吨立式蒸汽锅炉1台
60万大卡卧式热水锅炉机芯1台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或具有投标产品代理资格(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产品应具备锅炉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锅炉安装资格证。
5、售后服务机构:宁波市外的供应商在宁波应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或被制造商授权且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2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许可证及安装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10月21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作不响应处理,原封退还。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10月21日9:00时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318室进行,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以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现金形式,应在2011年10月20日前交纳。
帐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帐号:52030122000006527;
地址:镇海车站路18号。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市镇海蛟川书院联系人:沈松根;
电话:0574-8668526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田勇;
电话:0574-86291050;传真:0574-86294661。
特别提醒:凡参与镇海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站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