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锅炉脱硝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对#1机组(包含四台机组的脱硝公用系统)脱硝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双马镇,电厂装机容量为一期2×300MW+二期2×600MW机组,一期#1机组1997年投产,生产厂家哈尔滨锅炉厂,四角切圆燃烧方式,2006年完成脱硫系统改造,2009年完成电除尘改布袋除尘改造;二期2006年投产,同步配套脱硫设施,采用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本次脱硝改造工程为#1机组脱硝EPC总承包工程(包含四台机组的脱硝公用系统),计划于2012年8月5日前全部竣工。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1机组脱硝改造及四台机组脱硝公用系统(不含催化剂采购)的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脱硝改造工程总体施工(含土建施工)、旧设备拆除、与已建工程接口、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脱硝改造工程中还包含配套改造的空气预热器、引风机改造安装工程(不含设计和供货)。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锅炉脱硝改造将视本次#1锅炉脱硝改造完成情况确定是否进行招标,若不再招标将直接按当期市场行情与#1锅炉脱硝改造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投标人或其分包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资质,并具有部、省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与其分包人必须有分包协议。
4.投标人和其分包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5.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6.投标人有技术支持方的,须满足如下条件:须与其国外技术支持方签订了相应的转让、共享或类似形式的协议;并须提供在现在和以后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技术能够得到国外技术支持方支持的书面承诺。
7、对投标人的合格分包人(若有)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2)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
8.投标人和其分包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投标人和其分包人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10.业绩条件
投标人应拥有国内外2台套(含)以上的设计、制造、工程建筑、调试等总承包3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高含尘布置方式”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建设(含改造)合同,且具有投运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分包人需在近五年内有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照常上班)。
2、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安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材料、联系人身份证、电话等复印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规定报名处。
五、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根据资格预审情况进行排序,选择排名前列的单位投标。对落选单位,招标人不做解释。
六、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接招标方通知后,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安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是原件、业绩证明须合同原件)到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将收取编制成本费,标书售出后不退(只有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法人名称: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龙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板塘双马镇象形村
邮编:411102
联系人:彭铸明、丁晓勇
电话:0731-55203329、0731-55203336;13807323225
传真:0731-5520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