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供热中心原煤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洛阳高新开发区供热中心
工程名称:洛阳高新开发区供热中心原煤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一、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开发区供热中心原煤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洛阳高新开发区供热中心
三、招标范围:原煤采购约35000吨
四、原煤采购标准:
1.煤种:适应链条炉排锅炉的Ⅱ类烟煤。
2.挥发份:20%~36%。
3.硫份:硫分要求小于0.8%。
4.原煤发热值(低位):5500千卡/千克以上。
5.水份:外在水份低于6%,全水低于12%。
6.颗粒度:3mm以下的煤粒含量不得大于30%,块煤小于3cm。
7.粘结指数:小于3。
8.杂质:无明显可视煤矸石、石块及其它杂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审合格)的煤炭生产或经营公司;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以上,具备一次垫付不少于10000吨燃煤价款的能力,能提供良好服务。
有自备储煤场所,交通便利,距招标人所在地的运输距离在100公里以内,能够确保及时供应;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保障所需的运输能力。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洛阳高新开发区滨河北路洛阳高新开发区供热中心安全能源部
七、联系人:王承东、袁善良
电话:0379-6436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