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采购2011-2012年度取暖煤采购招标公告
受抚顺市顺城区采购办的委托,抚顺市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采购2011-2012年度取暖煤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采购2011-2012年度取暖煤采购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lnjxzb2011-0919
3、 招标采购内容:品种:锅炉煤,发热量:4200-4500大卡
4、 煤质要求及验收标准:煤质由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交货时间及地点: 2011年10月25日前运至各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煤炭生产企业及煤炭经营企业(必须持有煤炭经营许可证),储存原煤1500吨以上。市内有储煤场所2500㎡以上(提供土地使用、租赁证明)。信誉良好、无违约、投诉记录,无银行、工商、税务等的不良记录。
三、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法
1、投标人请于2011年9 月21日-2011年9月27日,每天8: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领取。
2、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抚顺市招投标办公室二楼)
四、资格预审时间、方式
2011年9月28日—10月10日,现场考核确认
五、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0月12日 9: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送至抚顺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地点:抚顺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
七、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招标代理: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抚顺市招投标办公室二楼)
联 系 人:张玉福
传真电话: 024-52867735 024-52867715
邮 政 编 码: 1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