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锅炉房、场地扩建、辅助设施及四所外围管网、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长治市公安局看守所新建锅炉房、场地扩建、辅助设施及四所外围管网、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地点:长治市看守所院内;计划投资:268.66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工程招标手续已经市政府采购办审核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二、该工程招标的内容和范围:图纸及施工方案中全部内容。
三、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携带(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3、施工资质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规费核准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7、建造师注册证;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采购办备案证;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初审报名登记(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报名时间2011年9月14日-20日9时至17时。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0355-211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