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热电站锅炉装置配套用化学加药、汽水取样装置招标采购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热电站4号锅炉扩建项目化学加药、汽水取样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HIL11031527
2.招标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热电站锅炉装置工程配套用的化学加药、汽水取样装置采购
3.公司概况:
受买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委托,代建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正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建设神华包头煤化工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现对该项目热电站锅炉装置工程配套用的化学加药、汽水取样装置进行采购。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化学加药系统1套(含1套变频自动加氨装置、1套变频自动给水加联氨装置、1套手动加磷酸盐溶液装置)、集中水汽取样分析装置1套(详见技术附件)。
6.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个月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碳四项目施工现场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生产的设备具有5个电厂的300MW及以上机组3年以上的投运业绩,并且在最近2年内有2个电厂的300MW及以上机组的合同业绩。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资质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能保证在本工程除招标方工程预付款外的流动资金筹措、垫付,以保证本工程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3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1年9月13日起至2011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得路16号洲际大厦703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本单位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个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均提供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17会议室。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得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陈陕、詹传鑫
电话:010-58134642、58132352
传真:010-5813237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327256019898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务):邢润泽
电话:010-58132249
传真:010-58132545